江苏冠状病毒/江苏冠状病毒疫情
江苏第一波新冠疫情什么时候结束
1、江苏第一波新冠疫情从2020年1月22日发现,之后一直在排查。江苏第一波新冠疫情开始于2020年,据相关健康委员会网站消息,2020年1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确认苏州一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患者为男性,37岁,现居苏州市工业园区,1月10日从武汉市返苏。该病例为江苏省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2、苏州新冠疫情峰值时间在12月25日。江苏省苏州市新冠疫情预计2022年12月23日到达第一波峰值,据了解,现在江苏省苏州市总人口大约1274万左右,有当地的专家预计当日新增感染374万人,第一波疫情高峰到达日2022年12月23日,第一波疫情高峰结束日2023年1月11日。
3、笫一波新冠2023年1月10日结束。第一波感染高峰到达日是在2022年12月17日,笫一波新冠结束日是在2023年1月10日,达峰进度70%。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原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为“2019冠状病毒病”,是指2019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导致的肺炎。
4、新冠第一轮感染2023年1月中旬第一轮疫情基本结束 从12月中旬到1月中旬将是第一波疫情,第一波以城市为主,逐渐会上升起来。第二波是1月下旬到2月中旬,春节前的人员流动造成第二波疫情上升。第三波是2月下旬到3月中旬,春节后返岗返工。这三波疫情构成了今冬的新冠流行峰,持续大概三个月左右。
2月9日江苏新增24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020年2月9日0-24时,江苏省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24例,新增出院病例21例,累计确诊病例492例。具体信息如下:新增确诊病例情况病例类型:轻型病例4例,普通型病例20例。地区分布:南京市7例、无锡市3例、徐州市4例、苏州市2例、南通市1例、连云港市3例、淮安市2例、盐城市1例、泰州市1例。
新增确诊病例: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4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具体分布为:上海6例,浙江3例,天津1例,江苏1例,福建1例,四川1例,陕西1例。新增死亡及疑似病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治愈与重症情况: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02例。
截至2月9日24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如下:新增病例情况新增确诊病例3062例,其中湖北2618例。新增重症病例296例,其中湖北258例。新增死亡病例97例,其中湖北91例,安徽2例,黑龙江、江西、海南、甘肃各1例。新增疑似病例4008例,其中湖北2272例。
截至12月9日24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如下:新增确诊病例: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2例。境外输入病例11例(上海9例,福建1例,广东1例)。本土病例1例(在内蒙古)。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死亡病例。
截至2月24日24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如下:全国总体数据 新增确诊病例:508例(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死亡病例:71例,其中湖北68例,山东2例,广东1例。新增疑似病例:530例。当日新增治愈出院:2589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5758人;重症病例减少789例。
截至2月15日24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1、新增确诊病例: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02例。境外输入病例56例,分布为:广东24例,上海13例,福建6例,山东3例,云南3例,湖南2例,广西2例,天津1例,辽宁1例,四川1例。其中含10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广东9例,四川1例)。
2、累计数据:确诊病例:77658例(现有确诊47672例,重症9126例)。治愈出院:27323例。死亡病例:2663例。疑似病例:2824例。密切接触者追踪:累计641742人,尚在医学观察87902人。湖北省数据 新增确诊病例:499例(武汉464例)。新增治愈出院:2116例(武汉1391例)。新增死亡病例:68例(武汉56例)。
3、月15日0时至12时,云南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增确诊病例为零。全省疫情概况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68例,其中治愈出院42例,现有危重2例、重症13例,疑似病例87例,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2642人,无死亡病例。所有现存病例均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
4、新增疑似病例:新增疑似病例5173例,湖北省3260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截至2月2日24时,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7205例(北京市核减3例,江西省核减1例)。现有重症病例:现有重症病例2296例。累计死亡病例:累计死亡病例361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475例。共有疑似病例:共有疑似病例21558例。
5、截至2月20日24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如下:新增确诊病例: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44例。

江苏南京:实施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
1、对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要求应当要求进入其场所的顾客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其经营的公共场所,并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
2、目前各地火车站、机场均开展了疫情防控工作,在进站口设置检疫站,由专业医务人员对进出站旅客进行体温监测,并做好信息登记上报工作。同时加强了公共密闭空间内的消毒措施。广大乘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切记佩戴口罩,若在体温检测时出现发热现象,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留观、隔离和移交。
3、常态化防控区域餐饮服务单位尽量减少堂食经营,鼓励提供到店自取、外卖送餐服务。外卖人员要严格落实核酸检测要求,送餐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加强重点场所防控。全市养老院、精神病院、福利院、监所等重点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4、出境政策: 南京目前没有特别的限制措施,但建议市民在出行前了解目的地的疫情防控政策,并遵守当地的防疫规定。 鼓励市民在出境前接种新冠疫苗,提高免疫力和防护能力。市内人员流动管理: 市民在公共场所需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以减少病毒传播风险。
5、农贸(集贸)市场、药店、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要落实限流等管控措施。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测温、验码、佩戴口罩、1米线及搭乘公共交通工具验码等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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